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证监局介绍 > 机构职能 > 正文
在本站中检索:
机构设置和职责
大连监管局 dalian.csrc.gov.cn     时间:2008年11月15日     来源: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大连证监局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设7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期货监管处、稽查处、新业务监管处、党务工作办公室。

  一、办公室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承担局内的办公文秘、行政、外事、财务、信访、信息、档案、宣传、统计、本局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事项。

  二、上市公司监管处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对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情况进行评估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再融资等方面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和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各类监管档案;对辖区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从业活动进行监管。

  三、机构监管处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对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股权变更、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审核;负责证券经营机构重大风险的监控、通报及处置;负责对证券机构及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业务资格初审、年检;对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对辖区有关机构的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管。

  四、期货监管处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负责对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控;负责对辖区期货经营机构高管的任职资格审核;负责对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等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负责组织辖区期货公司年度分类评价的自评和初评;负责对辖区期货公司高管进行年检等。

  五、稽查处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负责对辖区内违反证券期货市场法规的案件进行调查或移送、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办理证监会稽查部门交办的案件或调查事项并出具调查报告;负责派出机构之间的案件调查协助工作;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承担本机构的法规、调研工作。

  六、新业务监管处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负责辖区内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拟发行公司监管和统计工作等。

   七、党务工作办公室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承担局内的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大连市中山路136号15楼(邮编:116001)。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