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卫等人向我会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如相关内容有不实陈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10003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五处
传真:010-88061644 电子邮件:zhangli@csrc.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申请人:侯卫 公民身份号码:210702196912281210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6年8月至今 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51个月)。
上述期限内,侯卫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51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侯卫于2008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侯卫于2008年12月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当时,侯卫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保荐工作的正式员工,于2002年6月进入广发证券工作,于2006年8月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已满两年,并已经于2002年9月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侯卫参加了2009年和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 大连理工大学 工学学士学位
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 大连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1992年7月至1999年8月 在锦州石化公司设备研究院、锦州石化公司上市筹备工作组等部门工作;
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 在大连华信信托投资公司研究部工作;
2002年2月至2003年4月 在广发北方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工作,2002年6月正式入职;
2003年4月至2004年11月 在广发证券宁波营业部工作;
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 在广发证券大连营业部工作;
2006年8月至今 在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阙雯磊 公民身份号码:410603198302032521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10月—2009年5月 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9个月);
2009年5月—今 在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8个月)。
上述期限内,阙雯磊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37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阙雯磊于2008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阙雯磊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当时,阙雯磊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且阙雯磊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在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2007年10月至2009年5月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报名考试前累计从业时间为2年2个月,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已达两年以上,并于2007年10月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2008年4月取得了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阙雯磊参加了2009年、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2001年8月至2004年6月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专
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 郑州大学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学士学位
2006年6月至2006年10月 曾在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助理工作
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 曾在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
2007年10月至2009年5月 曾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09年5月至今 在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徐慧芬 公民身份号码:310112198009151543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6年7月至今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51个月)。
上述期限内,徐慧芬是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51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徐慧芬于2008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2008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报名条件为: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当时,徐慧芬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已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两年以上,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2008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徐慧芬已参加2009、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 复旦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 复旦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6年7月—至今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翟程 公民身份号码:42060219750626101X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7月——今 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40个月)。
上述期限内,翟程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40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翟程于2009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翟程为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07年7月以来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两年以上,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翟程参加了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 武汉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 复旦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 曾在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公司办公室从事职员工作
2007年7月至今 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陈慎思 公民身份号码:44058319821112385X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6月至今 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40个月)。
上述期限内,陈慎思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40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陈慎思于2009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陈慎思于2009年12月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当时,陈慎思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保荐工作的正式员工,于2007年6月进入广发证券工作,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已满两年,并已经于2007年12月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陈慎思已报名参加2010年度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并将于2010年11月参加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管理学学士学位
2005年9月至2007年6月 中山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7年6月至今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邢有明 公民身份号码:120104196904296832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4年9月-2005年7月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保荐相关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0个月);
2007年6月-2007年9月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保荐相关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个月);
2008年2月-今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保荐相关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2个月);
上述期限内,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45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邢有明于2004年11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参加了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已报名参加2010年11月份在北京举行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 南开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南开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4年7月-1994年12月 毕业待分配
1994年12月-1996年2月 海南省审计厅科员
1996年2月-1996年8月 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室科员
1996年8月-2004年4月 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
2004年4月-2004年8月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部业务经理
2004年9月-2007年6月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2007年7月-2007年9月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2007年9月-2008年2月 无业
2008年2月-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贺耀辉 公民身份号码:430124196701135199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1999年3月-2000年8月,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7个月)。
2000年8月—2007年3月,在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79个月)。
2007年3月—2008年2月,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1个月);
2008年3月-今,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3个月)。
上述期限内,贺耀辉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140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贺耀辉于2008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贺耀辉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证券发行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已经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业务8年多,具有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业务两年以上的从业经历,且已于2000年9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贺耀辉参加了2009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已报名参加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84年09月至1987年07月 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物理专业
1995年09月至1998年03月 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 管理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5.08 湖南省宁乡县第五中学从事教育工作
1998.04-1999.03 珠海有色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从事财务工作
1999.03-2000.0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2000.08-2007.03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2007.03-2008.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2008.03-至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谢晶晶 公民身份号码:420984198110093019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11月5日~至今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保荐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6个月)。
上述期限内,谢晶晶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3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谢晶晶于2008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谢晶晶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谢晶晶于2003年7月至2007年10月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业务六部从事证券发行承销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2007年11月5日至2008年12月27日考试前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谢晶晶在报考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当年关于报考人员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资格要求,且已于2007年10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当年的报考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谢晶晶参加了2009年、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9年09月至2003年07月 哈尔滨理工大学 学士学位;
2003年07月-2007年10月 曾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业务六部从事证券发行承销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工作;
2007年11月5日—至今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保荐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陈忠华 公民身份号码:362221197201105035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投行业务经历为34个月);
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5个月);
2010年9月—至今,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个月)。
上述期限内,陈忠华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3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陈忠华于2004年11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陈忠华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当年报考人员“投资银行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陈忠华参加了自2005年至2010历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89年9月-1993年7月 华东理工大学 工学学士
1998年9月-2001年6月 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 经济学硕士
1993年7月-1998年8月 曾在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
2001年6月-2007年9月 曾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07年10月-2010年8月 曾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10年9月-至今 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任文冠 公民身份号码:142232198205111371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7月-2009年9月,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26个月)。
2009年9月—今,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4个月)。
上述期限内,任文冠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40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搜于特(002503)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任文冠于2009年12月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当时,任文冠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正式员工并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任文冠于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正式员工,2009年9月起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正式员工,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从业时间超过2年,符合当年报考人员“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任文冠参加了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2000年9月至2004年6月 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 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7年7月至2009年 9月 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
务工作
2009年9月至今 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相关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刘云霄 公民身份号码:340103197402221514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6年1月-2010年10月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业务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57个月); 上述期限内,刘云霄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57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刘云霄于2009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刘云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且刘云霄于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从业时间为47个月,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符合当年关于报考人员具备两年投资银行工作经历的资格要求。上述期间刘云霄参与或负责的项目有2007年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2009年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考试通过后,刘云霄参加了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1年09月至1994年06月 安徽工业学院经营管理专业大专毕业
1997年08月至1999年12月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2004年02月至2007年02月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函授)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
1994年09月-1997年07月在安徽省劳教局南湖工作管理处工作
1997年08月-2000年06月在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处工作
2000年07月-2006年01月在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后更名为安徽省安通发展有限 公司)机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工作
2006年01月至今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保荐业务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阮金阳 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7806045510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7年7月~2010年9月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保荐工作。
2010年10月~至今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从事保荐工作。
上述期限内,阮金阳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38个月,均是与证券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阮金阳于2007年12月15日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阮金阳为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投行工作的正式员工且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当年报考要求。考试通过后,阮金阳参加了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7年9月~2001年7月,北京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
2004年9月~2007年7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1年8月-2004年8月,钢铁研究总院职员;
2007年7月-2010年9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2010年10至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
申请人:蔡畅 公民身份号码:130228198002212414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6年07月-今 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52个月)。
上述期限内,蔡畅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5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
蔡畅于2007年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蔡畅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蔡畅从2006年7月起至今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06年10月通过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符合当年报考人员的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蔡畅参加了2008年、2009年、2010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2000年09月至2004年07月 中央财经大学 文学学士学位
2004年09月至2006年07月 北京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6年07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