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253809 | 分 类 | 基金监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北京局 | 发文日期 | 1454476980000 |
名 称 | 关于核准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 ||
文 号 | 京证监许可〔2016〕7号 | 主 题 词 |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业务资格 变更登记 |
关于核准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送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报告》(格上富信[2015]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核准你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基金销售”业务。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许可证。
三、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