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6-0001090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89519375000
名        称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赵燕、黄雅莉、强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77号 主  题  词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赵燕、黄雅莉、强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赵燕、黄雅莉、强勇:

经查,财富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内部控制、营销宣传、人员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合规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我局已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76号)。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燕、总经理黄雅莉、首席合规官强勇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9月7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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