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警惕以RWA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日期:2026-09-08 来源: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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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机构、个人炒作RWA(RealWorldAssets-Tokenization,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概念,以“实体资产背书、保本高收益、低风险稳增值”等措辞为噱头,诱导社会公众参与投资。这些行为看似是金融创新,实则暗藏陷阱,滋生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RWA是指通过区块链技术,将债券、大宗商品、房产、信贷、知识产权等线下现实资产,转化为可在链上交易的数字通证。202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确立了“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原则,强调在境内开展RWA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不得赴境外开展RWA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江苏证监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以任何形式在境内开展以RWA名义开展的融资活动均为非法金融活动。要警惕以投资RWA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警惕“保本高收益”“稳赚不赔”等虚假宣传,拒绝侥幸心理、远离各类非法金融诱惑。如发现可疑线索,请保存好证据材料,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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