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8450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85204960000 | |
| 名 称 | 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少业务的批复 | ||
| 文 号 | 苏证监许可字〔2026〕2号 | 主 题 词 | |
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少业务的批复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部分业务种类的请示》(华泰证字〔2026〕4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减少“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承销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了结业务,平稳处理业务了结事项,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公司登记、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等事宜。你公司应当自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送我局。
四、你公司在减少上述业务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告。
江苏证监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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