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监管通报

日期:2015-01-15     来源:北京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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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上市公司:

近期,我局对辖区全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经统计分析,辖区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种类多、规模大、管理方式多样等特点突出,具体情况为:一是无形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比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表内、表外无形资产规模大,种类全;三是研发投入增长快、成果多;四是发明专利权行业特点明显。同时,此次调研也反映出了辖区中小企业在无形资产制度建设、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特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1.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建设存在漏洞

调研结果显示,辖区51%的中小企业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其中,有2家未制定资本化具体制度;有24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存在照搬会计准则或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况,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此外,有24家在上市前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上市后开始执行资本化,部分企业的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不能充分说明其资本化处理的合理性。缺乏制度约束或制度过于原则化,不利于制度的有效执行,使研发费用资本化为部分企业调节利润预留了空间,存在利润虚增的可能性。

2.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不规范

并购标的公司可辨认无形资产未确认,虚增公司资产。从调研结果来看,辖区63%的中小企业账面上存在较大规模的商誉,且减值金额较少,商誉产生的原因大多为并购标的公司的客户关系、特殊资质和重大合同等资源,而这些资源可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将其未来收益进行折算而确认为无形资产,但部分企业未如实确认,造成了商誉的高估。同时,巨额商誉在后续年度减值不充分,又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埋下安全隐患。

无形资产的后续处理不合理,造成财务信息不可比。一是后续摊销不规范。部分企业的摊销年限主观性强,主要依据税法相关规定,而不是该资产的可使用年限;部分企业的摊销年限未及时调整,未根据可使用年限的变化对摊销年限进行调整;辖区企业皆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未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收入特点,不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二是减值报废不及时。从调研结果来看,鲜有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可使用状态进行复核,将已无价值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或报废处置。

3.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研发实力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四)“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包括设备、专利、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与公司核心竞争力相关的无形资产,并描述其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但从调研结果来看,大部分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描述过于笼统,不能充分体现企业研发能力,仅9家企业披露了无形资产与公司发展的关联度信息,仅3家企业披露了与核心竞争力相关的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但未披露该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上市公司对无形资产相关情况披露不充分,不能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企业的软实力。

4.无形资产缺乏科学的管理方式

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主知识产权更是企业研发实力的直接体现,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从调研结果看,辖区中小企业无形资产规模巨大,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表外无形资产与表内无形资产在数量上持平,且表外无形资产中有31%具有核心价值、78%为企业自主研发,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从其管理方式上看,只有少数企业对表外无形资产进行了备查账管理,大部分企业未对其进行专门管理。

二、监管提示

针对以上问题,为保证无形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和充分,提示公司注意以下几点:

1.健全资本化制度及执行标准

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制定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并规范执行。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化的5个条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细化制度,明确资本化时点、依据和内控流程,注意重点环节的控制及留痕;执行中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开发阶段相关支出的核算和归集准确、清晰。同时,企业应当对资本化形成的相关资产持续关注,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年报中对研发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披露,避免因过度资本化造成资产虚高。

2.规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上市公司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应当将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根据其未来收益情况确认为无形资产,在其存续期间进行摊销,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巨额商誉减值造成的利润风险。在无形资产的后续处理中,应当根据行业惯例和不同类型无形资产所带来经济流入的情况,确定合理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并于年末核查各项无形资产的可使用状态,及时调整摊销年限、减值处理或进行报废处置。

3.充分披露核心无形资产

上市公司在披露各项会计政策时,应当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充分披露具体操作方法,而非照搬准则。在披露无形资产相关情况时,应当说明无形资产与企业未来发展的关联性,对于核心无形资产应当详细说明其具体情况,既充分展示企业研发能力,又为投资者决策奠定基础。

4.科学管理无形资产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将表内外无形资产相关信息录入公司系统由专人管理,完善无形资产的转让、许可和投资制度,制度执行中做好内控管理。同时,在我国当前法制不健全、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还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措施,主动防范他人的侵权行为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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