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121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6660911000
名        称 深圳证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证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证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等重点任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强化监管执法主动公开,公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24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单位决算信息1条;发布监管工作动态56条,公示辖区机构名录、行政审批事项等监管信息;强化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公布深圳辖区第十六批不具有合法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发布风险警示信息3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7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上年度结转3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其中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其余106件全部已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2

 

 

1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3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8

 

 

 

 

 

3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1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 

 

 

 

 

 

3 

(七)总计

106 

 2

 

 

1 

 

1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深圳证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问题。2024年,深圳证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透明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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