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2-0000897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54822810000
名        称 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资本市场稳住经济的一揽子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资本市场稳住经济的一揽子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扎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2号)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稳定发展预期的作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一揽子工作措施,现予以印发。请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一揽子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加对拟上市、拟挂牌企业的挖掘、培育和服务力度联合基地共建部门指导“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天津服务基地”发挥作用,协调交易所加强与企业的对接服务,针对各自板块关注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一对一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促进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申报上市辅导备案和新三板挂牌。

    (二)加强政策培训宣讲,鼓励上市公司扩大融资规模联合交易所加强再融资等政策宣讲,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企业用足用好小额快速再融资支持政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三)积极争取公司债券发行政策支持。加强与证监会、交易所的沟通协调,在稳妥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的基础上,支持辖区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对创新品种债券政策宣讲,支持更多企业发行ABS和绿色债、双创债、科创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

    (四)支持REITs工具落地应用。配合落实《关于天津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支持措施》,加强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作,配合做好培训调研、政策宣讲项目筛选储备等工作

    二、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五)优化辅导监管工作,压缩辅导监管时间。辖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公司,辅导备案材料符合齐备性标准的,同步办理备案工作,完成备案时长由《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规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拟上市公司申请股东信息查询的,出具《股东信息查询比对结果告知单》时间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提高辅导验收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出具验收工作完成函时间。

    ()实施灵活监管安排。在保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更加灵活的监管安排,包括允许推迟报送相关报表、实行许可备案电子化等。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报告我局后,允许在人员配备、隔离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灵活安排。

    三、鼓励市场机构发挥作用

)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挥融资中介职能。引导辖区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对于因受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资融券客户,尽量减少强制平仓,柔性处理。

)鼓励证券公司设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鼓励辖区证券公司过私募基金子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对接相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对参与化解相关风险的证券公司给予监管支持。辖区参与化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在证监会指导下,在风控指标计算、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和产品备案、分类评级等方面给监管支持。

    (十)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挥专业投资者作用。支持辖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积极以自有资金申购旗下基金产品,积极发挥专业投资者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抗疫相关企业。

(十支持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期货市场作用,发挥期货避险功能,对于辖区在疫情期间服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表现突出的期货公司,在证监会指导下,在分类评价中予以加分。

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十)持续提高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质量。持续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提高天津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支持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增强战略思维,积极利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工具包,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支持公募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以《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契机,支持辖区公募基金公司加强投研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权益类基金完善产品线,发挥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促进共同富裕的功能。引导其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辖区产业发展目标,加大金融服务供给,为辖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资本支撑。

    (十)支持期货业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抢抓《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契机,央地合作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各方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开展风险管理。支持辖区期货公司积极开展创新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优化期货交割库建设,加大与期货交易所的对接力度,推动相关产业和企业用好用活期货交易所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合金、有色金属、油脂油料、能源化工等交割库扩大交割规模,积极推进在津设立契合辖区优势禀赋的期货交割库,增强集聚吸附效应,更好服务天津市12条重点产业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天津证监局

                                  2022年6月10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