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之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直接方式定价的,发行价格有什么要求?

日期:2023-07-25     来源: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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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直接方式定价的,发行价格有什么要求?

答: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交易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应明确,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境外市场价格。

如果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拟定的发行价格高于上述任一值,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采用询价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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