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05号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4年8月21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