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3-00004666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核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 |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3〕794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核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报告》(中欧司字〔2022〕第1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华平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P Asia Pacific Asset Management LLC)成为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华平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5126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3.3%)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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