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2-00001375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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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核准设立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2〕260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设立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王国斌,任莉,姜荷泽,李云亮,上海泉至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泉至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泉至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果至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你们报送的《关于设立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关于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设立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果基金),对公司章程草案无异议,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核准泉果基金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核准股权结构为:
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王国斌 |
3,500 |
35% |
2 |
任莉 |
3,500 |
35% |
3 |
姜荷泽 |
704 |
7.04% |
4 |
李云亮 |
300 |
3% |
5 |
上海泉至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9 |
4.99% |
6 |
上海泉至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9 |
4.99% |
7 |
上海泉至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9 |
4.99% |
8 |
上海果至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9 |
4.99% |
|
合计 |
10,000 |
100% |
三、你们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泉果基金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泉果基金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自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发行公募基金产品。
五、泉果基金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与股东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严格自律,规范运作,防范利益输送,加强公平交易管理,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