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0-00022628 | 分 类 | 证券经纪业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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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证监会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核准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10〕1090号 | 主 题 词 | 行政许可 证券公司 业务范围 批复 |
关于核准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090号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将业务范围中的“证券经纪”变更为“证券经纪(限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并减少“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平稳处理好减少业务的了结事项,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