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二)

日期:2019-08-08     来源:

【字号:

1如何根据持有市值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可申购额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同时,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2、网上投资者是否可以通过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科创板股票网上申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在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照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进行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时,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如果同一投资者使用了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科创板新股的申购,或者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了同一只科创板新股申购,那么,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网上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申购,在提交申购委托时,是否需要缴纳申购资金?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网上投资者在提交科创板新股网上申购委托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在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