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日期:2016-12-16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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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0日,我会申报的《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这是继2011年我会获得第一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以来又一次获得此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承办,旨在评选、表彰、宣传各级国家机关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优秀范例,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

  我会自2016年3月开始,参与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历经了初评、实地调研、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等多个环节,最终在入围终评的25家单位中脱颖而出,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

  《备忘录》作为我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联合21家部委共同发布的一项重要文件,是证监会创新监管机制和执法手段的一次有益探索。它所建立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制度,改变了传统行政监管方式简单、手段单一、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的局面,丰富了监管的资源、手段和方式,通过失信受限和诚信约束,反向激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诚实守信,调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心理预期和行为决策,引导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守法守信,对于诚信社会建设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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