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提醒您:警惕场外个股期权交易风险
日期:2026-05-11 来源:厦门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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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关注到市场上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熟人介绍、网络推广、电话营销等方式吸引个人投资者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这些平台自称与证券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合作或为其代理,实际不具备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在宣传中使用“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稳赚不赔”等误导性话语,夸大甚至承诺个股期权的高额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投资风险。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除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应当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场外期权交易参与者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目前仅允许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
厦门证监局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要树牢理性投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多方验证、自主决策,对违规场外期权业务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场外个股期权“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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