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123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6662764000
名        称 上海证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上海证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证监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542篇。强化监管执法公开,主动公开行政监管措施313件,行政处罚决定59份。提升服务水平,动态公示辖区监管对象名录及基本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等监管信息,公布第六批不具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机构名单,推送各类投教知识。

二是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新收1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办结1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含2022年度结转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下一年度办理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7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

 

 

 

 

 

17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2

 

 

 

 

 

1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

0

3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上海证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较好成效,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4年,上海证监局将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增强监管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证监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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