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日期:2026-09-30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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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落实下列问题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你公司QDII业务规划包括权益、债券型QDII基金产品,QDII业务中级负责人境外投资管理经验主要为固定收益投资管理,且难以提供境外投资管理业绩情况。难以判断其是否具备QDII业务相应的胜任能力,请结合你公司QDII业务规划完善相关人员安排。

        二、前次补正意见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和管理业绩论证是否符合“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应当保持良好”的规定,你公司未明确相关产品业绩排名的来源,请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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