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组织辖区市场经营主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日期:2024-05-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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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发布后,厦门证监局认真落实证监会系统贯彻落实“1+N”政策文件动员部署会要求,迅速印发通知,就辖区上市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证券期货机构、私募机构、拟上市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学习宣传贯彻新“国九条”精神作出明确部署。

通知深阐述了新“国九条”出台的重要意义,要求辖区各市场经营主体组织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新“国九条”精神,跟进学习证监会等部委和交易所的配套政策文件、制度规则,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其精髓要义、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认清严监管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主动对标对表,明确自身发展定位,系实际抓好落实,着力提升规范发展水平,防控重大风险,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知对辖区各市场经营主体分类提出5方面20项具体贯彻落实要求督促各拟上市企业要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和“上市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承担把好质量关的第一责任;各上市挂牌公司要加强规范运作,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提升投资回报能力和水平;各债券发行人要严格履行债券兑付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求偿权;各中介机构要从投资者利益出发,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各证券期货基金机构要端正经营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落实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

下一步,厦门证监局将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持续督促辖区各市场经营主体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促进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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