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3-00013322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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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01211383000 | |
名 称 | 四川证监局关于2023年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四川证监局关于2023年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就2023四川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随机抽查工作公告如下:
2023年4月14日,在纪检部门、相关市场主体的见证下现场抽选辖区公司债券发行人“双随机”检查对象,抽选出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债券发行证券法律业务检查对象。
相关证券法律业务检查工作已结束,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
特此公告。
四川证监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