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6-0001253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93324695000
名        称 关于对新里程健康创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津证监措施〔2026〕38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新里程健康创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新里程健康创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穿透核查国科(天津)健康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合并计算国科(天津)健康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者人数义务履行不到位。

二、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交易审批程序等进行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十三条第二款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天津证监局        

2026年10月29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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