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8917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86476322000 | |
| 名 称 | 行政监管措施送达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行政监管措施送达公告
刘润杰(身份证号:3702841986******39):
因你对华源期货(北京)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曾用名:九州期货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对刘润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0号)。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监督管理措施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自送达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自送达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28-85582077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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