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12826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93926500000 | |
| 名 称 | 关于对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对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部分资管产品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投资决策依赖投资顾问,管理能力与管理规模不相适应;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敏感信息隔离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稳健运行造成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对上述问题深入全面整改,切实履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投资决策制度,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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