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14-0017955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局 发文日期 1396221480000
名        称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2013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2013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浙江证监局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从方便监管对象和接受社会监督出发,切实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3年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760件,是2012年的2.6倍。同时,按照《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试行)》(2010年修订)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3年收到一起依申请信息公开,已按要求给予答复。

(一)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规则,修订了《浙江证监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不仅明确了主动信息公开任务和操作流程,而且明确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办公室作为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接待部门,相关业务处室作为具体办理部门。

(二)健全信息公开保密监督检查机制

我局充分发挥局保密工作办公室对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要求。按照证监会办公厅等部门和我局保密制度的要求,不定期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站保密及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自查。2013年共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自查3次。

(三)通过主动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

针对辖区资本市场一些热点问题,我局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舆论。20135月,有媒体质疑千足珍珠涉嫌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虚增收入和利润、侵占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积极与证监会上市一部沟通,通过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向市场传递监管部门的工作动态。同时与地方宣传部门、金融办等积极合作监管,实事求是回应媒体传闻,争取市场理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

一是按照“能公开的都公开”的原则,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限,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新增公开各类通知文件、准行政许可类批复(如验收合格通知、无异议函等)、市场概况等信息。二是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之前要做好保密审查;针对质疑情形准确及时做好回应,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媒体间的互动

新闻发布属于信息公开的形式之一。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新修订的《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我局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电视报刊等手段传播政务信息的作用,加大回应公众关切,增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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