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证监局推动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量、效”双提升

日期:2022-0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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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治理,年初以来新疆证监局就积极谋划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动员部署、加强督导,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质量更是进一步提升。

一、动员部署,明确业绩说明会工作要求

年初召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把业绩说明会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动员部署。《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发布后,组织上市公司开展专题培训,再次深入宣传召开业绩说明会的重要意义,鼓励辖区上市公司尽可能召开,并创新会议形式,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同时下发专门通知,明确要求除要求强制召开说明会的几类公司之外,鼓励其他上市公司主动召开;明确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业绩说明会,确保业绩说明会质量。

二、加强督导,确保业绩说明会开出实效

一是指定专人逐家督导,确保重点公司应开尽开,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并带动其他公司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二是逐家指导规范召开业绩说明会。会前征集问题,提升交流针对性;会中及时回复,直面投资者问题,注重与投资者互动交流质量和效果;会后主动披露,如实反映业绩说明会全过程情况,保障全体投资者知情权。三是建立督导工作台账,每日统计进度,对各公司高管到会情况、召开形式、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效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跟踪关注、统计分析,全面掌握辖区业绩说明会召开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底,新疆辖区共有52家上市公司召开2021年业绩说明会,占辖区上市公司总数的92.86%,与上年同比增长20.93%,其中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率高达100%;提出问题1374条,有效回答投资者问题共1342条,答复率97.6%,与上年同比增长5.9%。

下一步,新疆证监局在对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统计分析基础上,将指导辖区上市公司协会组织最佳实践评选,交流分享先进经验,营造注重业绩说明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公司规范治理的良好氛围。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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