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8-00109157 | 分 类 | 其他;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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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厦门局 | 发文日期 | 1530217800000 |
名 称 | 厦门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 ||
文 号 | 厦证监许可〔2018〕3号 | 主 题 词 |
厦门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请示》(长国证报〔2018〕860号)及相关材料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司变更《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二、你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7〕13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此复。
附件: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
厦门证监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