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关于2022年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2-0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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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就2022年四川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随机抽查工作公告如下:
2022年4月20日在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等主体的见证下进行现场抽选,结合相关工作及疫情情况,分别抽选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四川辖区从事的相关证券法律业务项目作为检查对象。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
特此公告。
四川证监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