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进一步规范财务信息披露行为助力市场更好判断企业真实盈利能力
日期:2023-12-22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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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中,修订后的《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重要性判断原则,要求公司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压缩模版化披露空间,细化重要报表项目附注披露要求,强化应收款项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并增设专节明确研发支出附注信息披露要求;《1号解释性公告》新增3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减少1项非经常性损益列举项目,新增股权激励股份支付2项非经常性损益列举项目,完善部分列举项目表述,增加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