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山东证监局内设11个处室,包括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2个综合处室,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法律事务处、投资者保护工作处、私募基金监管处、综合业务监管处等9个业务处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承担山东辖区(不含青岛)资本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具体包括:一是对辖区内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辅导以及保荐工作进行监管;二是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市场主体规范运作;三是及时揭示和处置市场风险;四是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五是依托地方政府打击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六是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实施监管,并配合省政府推动区域性场外市场建设;七是履行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