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陕西证监局内设9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综合业务监管处、法律事务处、会计监管处、投资者保护工作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受理、反馈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牵头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牵头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与发布、报送工作;牵头局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等工作。

(二)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廉政教育、党员和干部监督管理、违纪案件调查工作。

(三)公司监管处:负责辖区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按规定对上述市场主体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四)机构监管处:负责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按规定对上述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牵头科技监管、辖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五)稽查处:负责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调查、复核及相关协查、协调工作;牵头承担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相关协调工作。

(六)综合业务监管处:负责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日常监督、风险防范与处置;对上述市场主体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负责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负责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七)法律事务处:负责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及执行等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公检法等部门来访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工作,牵头法律宣传、诚信建设工作;牵头法律专业小组日常工作。

(八)会计监管处: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监管;牵头会计专业技术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相关监管对象的现场检查等工作。

(九)投资者保护工作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等工作;参与证券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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