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0000895X/2012-02419 分类: 人员资格 ;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广西局 发文日期: 2012年04月25日
名  称: 广西证监局关于核准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阳朝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  号: 桂证监许可〔2012〕14号 主 题 词: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书》(海航东银〔201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监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我局核准阳朝东(身份证号码为450106196911170014)期货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在阳朝东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否则,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