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2年1月16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传真:010—88061167、88061504
电子信箱:ssb@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Ο一二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