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时间:2021-03-31
来源: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你公司所持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或上市公司)21.51%股份陆续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对于上述司法拍卖或划转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买受方披露了提示、进展公告和权益变动情况,但你公司在所持股份减少达到或超过美丽生态已发行股份5%时,均存在延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