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非常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将之作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理财观念的深入,证券投资者队伍不断扩大,但其中有很大比例是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为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决策能力,2006年下半年以来,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开展了一系列以风险揭示为重点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 2007年6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投资者教育办公室,组成人员来自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主要负责投资者教育的专项检查、督促以及有关事宜的落实工作。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成立以来,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了解相关单位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加强对全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指导。另外,各派出机构相继成立“投资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先后于2008年2月、3月和9月成立了投资者教育中心(部),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2007年5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投资者教育工作座谈会,对证券期货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另外,在每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都要对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认真部署。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 为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常规化、正规化,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加强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建设。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实施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