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是中国证监会在河南的派出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垂直管理。其前身——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于1999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2004年,根据证监会的机构设置,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或河南证监局。
一、河南证监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证券期货市场一线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依法处置辖区市场风险,促进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按照规定具体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辖区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
(二)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
(三)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
(四)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各处室主要职能
目前我局共设9个处室。各处室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承担如下职能:
(一)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局的综合行政事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受理、举报投诉受理和转办、保密、安保、内部制度建设及管理、党务、人事、劳资、外事、培训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本局纪律监督、党纪政纪教育、廉政监察、违纪案件调查,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三)公司检查处:负责辖区内上交所上市公司,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按照协作监管要求承担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风险处置工作。
(四)公司监管处:负责辖区内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拟发行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证券中介和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按照协作监管要求承担辖区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风险处置工作。
(五)综合业务监管处:负责辖区内非上市公众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研究工作;统筹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六)机构监管处:负责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管理和销售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按照要求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管。
(七)稽查处:负责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工作;承办证监会交办的案件调查和其他部门案件协查;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
(八)投资者保护工作处:组织开展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整治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九)法制工作处:负责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建设及诚信档案建设;负责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