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创业板公司保荐机构现场核查试点工作动员会
为落实上市部《关于做好2011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并开展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保荐机构认真开展持续督导现场核查试点工作,北京证监局于2011年4月18日组织辖区6家创业板试点公司及相关保荐机构召开工作动员会。6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保荐代表人等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证监局分管局领导杨琳同志在会上做出了重要指示:一是要高度重视。现场核查试点工作作为监管创新,是促进保荐机构归位尽责的重要举措,本次现场核查工作成果将为该项工作的常规化提供宝贵经验;只有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监管部门三方守土有责,以创业板公司股东利益为共同出发点,才能推进创业板的健康持续发展。二是要保证质量。保荐机构在现场核查时,应按照《2011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中落实现场核查工作指引》的要求,认真组织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必须要保障充分的工作时间,要具备工作精准度,即专业性和熟练度,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保证保荐机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三是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上市公司应积极对保荐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予以配合,同时要积极利用保荐机构的工作成果,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荐机构在现场核核查的准备和实施阶段均应与我局监管责任人及时沟通情况。
北京证监局上市二处负责人王晓岩同志就现场核查的准备、实施、内核和报告四个阶段,分别向保荐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通报了北京局2010年创业板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辖区创业板公司的共性问题,指导保荐机构合理确定核查重点;特别强调保荐机构在现场核查过程中的保密责任,要求其有效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会议要求保荐机构于4月底前报备现场核查计划,按期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与会的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一致表示,会积极准备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工作,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会后,北京局监管责任人与分管公司及其保荐机构进行了一对一的谈话,就日常监管和年报审核中的关注重点,要求保荐机构作为现场核查重点并在工作计划中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