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2-0000868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54471367000
名        称 关于宁波辖区2022年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私募机构专项通报(第一批)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宁波辖区2022年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私募机构专项通报(第一批)

    根据《关于开展辖区私募基金管理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2212号)要求,宁波辖区管理规模在2亿元及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20222月28日管理净资产规模为准)应于20224月3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管理人及基金产品信息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报送至我局。截至2022531日,以下8家机构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且未说明原因

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机构名单(第一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注册地

1

宁波众信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仑区

2

宁波东方丰豪投资有限公司

江北区

3

浙银科闻(宁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

4

宁波陆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仑区

5

宁波木昇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北区

6

宁波悦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仑区

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仑区

8

辽原(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

请上述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尽快与我局联系并及时补报相关资料。联系人:林燕蓉;联系电话:0574-87175008;电子邮箱:linyanrong@csrc.gov.cn

宁波证监局

2022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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