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

日期:2022-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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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落实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以及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有关要求,内蒙古局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内蒙古证监局局长、纪委书记、相关处室负责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负责人以及内蒙古调解工作站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情况,针对今年退市风险可能导致的诉讼风险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日常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构建全方位交流监管协作机制达成共识。一是固化完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效能,强化诉前、诉中宣传引导,全力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落实落地二是建立健全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通报制度和司法协作机制。除立案首次通报外,持续推进案件进展通报,依法稳妥推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常态化开展,全力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案情交流和政策法规培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共同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会议内蒙古局继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后,深入推进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又一举措,对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坚持“总对总”与“点对点”相结合,通过联合发文、签订合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扩大监管协作“朋友圈”,拓展监管协作范围,丰富监管协作实践全力筑牢“大投保”格局,助力全面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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