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期货市场深入发展,期货公司股权重组、网点设立、高管任职等行政许可事项也频繁发生,监管部门审批压力明显增大。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地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同时减少审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疏漏,北京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在征求辖区部分期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证监局期货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从多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涉及主体的期货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提出了要求,首先明确了信息公示的范围,即面向全体期货机构、期货从业人员和期货投资者;其次界定了信息公示的内容,涉及北京证监局所有的期货许可事项,包括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期货公司终止境内分支机构、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期货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场所或者经营范围、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最后规定了信息公示的方式,期货行政许可信息从受理到许可结果都将及时通过北京证监局网站、北京期货商会网站和商会会刊等各个层面面向社会公开。
此次发布《试行办法》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响应国务院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二是体现“关口前移”的监管思路,动员社会力量发挥监督的作用,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的事项进行约束,减少审批隐患。三是有助于防范机构在审批阶段发生违规行为,进而促进机构自觉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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