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部门规章
工作总结
专项业务
监管对象
统计信息
在线服务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投资者教育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
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公众参与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证监局 > 工作总结  
 
北京证监局机构监管二处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08年03月03日】        【来源:北京局】               【字号:      

2006年底以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转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异常火爆,投资者新开户数量急剧增加,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势在必行。针对这种情况,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在北京证监局的精心安排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处室负责人的直接带领下,北京证监局机构监管二处迅速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

一、2007年以来在投资者教育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

北京证监局机构监管二处主要负责北京地区基金公司、咨询机构等机构监管,2007年以来,在投资者教育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提前动手监管,明确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2006年底,我们不断接到辖区部分基金公司信访投诉。投诉人一般为新增投资者,主要投诉基金交易业务环节等问题,从中反映出部分基金公司偏重业务发展、忽视投资者教育和客户服务工作等问题。为维护基金行业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200721日,我局就对辖区基金管理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辖区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客户服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并探索与代销机构共同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该紧急通知要求各公司务必于200729日之前将落实情况和相关制度、措施等书面上报我局。该紧急通知引起了辖区基金公司高度重视,辖区各公司纷纷采取措施促使公司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等能够均衡适度发展。

2、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的通知》(证监发[2007]23号)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32号)出台以后,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报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的报告》等投资者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加以贯彻执行。

3、对基金代销机构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0073月底,《关于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颁布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现场检查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现场检查对象、方式与重点等,制定了现场检查计划,并及时与各银行北京分行联系,作了周密安排。

在现场检查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全面听取9家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对销售基金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总结和汇报;(2)调查和暗访9家银行的27个网点;(3)在调查中,我们与各北京分行基金营销业务负责人、部分银行网点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人员进行广泛沟通,并交流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此次现场检查效果明显,绝大部分银行及其网点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采取各种措施落实投资者教育工作。同时,我们也发现个别银行不重视、态度不够积极、相关投入不足、风险提示内容不明显等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各银行进行了反馈,督促各银行及其网点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

在检查中,各银行普遍反映中国证监会此次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现场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抓住了基金行业投资者教育的主渠道,在关键的时刻采取了关键性的监管措施,强有力地维护了基金行业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4、召开督察长联席会议,督促基金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2007525日,北京地区暨天津、重庆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我们进一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我们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投资者风险教育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投资者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以及基金销售机构风险揭示档案建立健全情况和发放《基金投资者教育手册》的情况。

5、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做好信息公示工作。根据近期工作重点,我们及时组织并编写了多篇文章和工作信息,如《了解市场 了解基金 做明白的基金投资者》、《基金投资者教育手册》、《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投资者,及时让投资者识别。同时,我们也将基金管理公司、咨询机构、外资代表处等合法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公示,提醒投资者。

6、协调广电媒体,规范证券节目。证券市场行情火爆,广播电视类证券节目也异常热闹。为肃清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净化广电类证券节目内容,我们《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的通知》,持续跟踪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北京地区媒体,多次反复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取消了大量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规范了大部分证券节目内容,切实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7、召开投资者教育工作监管会议,再次重申相关要求。2007529日,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及时组织了辖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咨询机构和营业部负责人参加的投资者教育工作监管会议。

会上,张新文局长明确提出,基金公司应制定年度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实施具体方案,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以备监管部门评估。各基金公司应帮助投资者了解证券投资基金、了解自己、了解市场、了解基金发展历史、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从管理费用中提取充足的费用作为投资者教育基金,专项用于投资者教育工作费用,此项费用不得用于产品经营销售、公司形象宣传等其它用途。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加强投资者服务中心建设,保证足够的人员配置,保持沟通渠道的顺畅高效,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避免其误导投资者,甚至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向投资者介绍证券投资知识、不同证券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特征等内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及时充分地对市场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和揭示。要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意识。

与会同志纷纷反映,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证券市场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8、开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专项检查。目前,基金是证券市场投资的主要力量之一,促进基金规范投资行为也是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基金部统一部署,我们制定了辖区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专项检查计划,目前完成辖区5家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专项现场检查。通过检查,我们进一步督促了辖区基金公司规范投资研究业务,注重树立价值投资理念,保持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9、开展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专项检查。2007820日,北京证监局召开了北京地区基金代销机构专项现场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5家银行北京分行和中信建投、民生及新时代3家证券公司参加了动员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基金代销机构切实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910日,5家银行北京分行和3家证券公司已完成基金代销业务的自查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3家证券公司和5家银行北京分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各基金代销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10、认真做好咨询机构2006年度检查工作。20077月,我们对辖区19家咨询机构和1家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督促各咨询机构应持续深入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11、推动基金公司深化监察稽核工作,并对基金公司督察长2006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目前,我们及时审阅了辖区11家基金公司2006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和2007年第1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并完成11家基金公司督察长工作的考核工作,重点关注基金公司在投资研究业务、基金销售业务、投资者教育方面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通过考核和审阅,我们及时与基金公司进行沟通,推动公司深入开展投资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监察稽核工作,推动基金公司树立长期的合规文化,推动基金公司建立起强大的内部第一道合规防线,推动基金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12、关注基金公司员工言论,跟踪媒体负面报道。基金公司员工言论和媒体负面报道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之一。一旦有不符合规定的基金公司员工言论,我们迅速与基金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基金公司规范相关言论;一旦有与辖区基金公司相关的负面舆论报道,我们及时与基金公司和媒体联系,要求公司查明事实,改进完善相关业务,并要求媒体保持客观报导。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一方面引导辖区监管对象规范发展,树立起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保持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促进监管对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多管齐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辖区绝大多数基金公司、咨询机构等已经认识到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已经引起高度重视,正在组织实施,积极行动。目前,基金公司信访投诉已逐渐减少。

二、主要特点

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我们积极主动,效果显著,具有以下特点:

1、中国证监会正确领导。中国证监会是监管政策的制定者、监管方向的引导者,是派出机构实施监管的引路人,是我们实施监管能够取得重大成效的关键。投资者教育工作也是如此。

2、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加强投资者教育这项具体监管工作的前提之一。正是有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亲历亲为,投资者教育工作才能取得这样明显实效。

3、积极主动,提早动手。2006年底,针对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我们就敏锐察觉到,随着基金公司基金规模大福增长,证券市场新增投资者数量急剧扩张,基金公司没有配套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等相应能力,致使出现了信访投诉增多、客户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了监管通知,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提早部署了投资者教育方面的工作安排。

4、形式多样,手段丰富。在监管中,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手段,如网站宣传、信息公示、规范证券节目、现场检查、监管会议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

5、充分发挥地方证券业协会的作用。北京证券业协会是监管的平台,是监管的延伸,是自律性行业组织,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6、重视媒体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作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报道覆盖面广,受众范围广,影响面广,应成为投资者教育的主流方式之一。我们抓住广电类媒体,注重规范证券节目内容,取消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成为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

7、投资者教育工作长效机制问题。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迫切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我们正在积极妥善在教育渠道上和教育方式上的长效机制,促使教育工作保持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充分利用媒体等多种资源,构筑覆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教育体系。

总之,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的工作部署,以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检查,提高市场参与各方的风险意识,防范市场风险,并进一步探讨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等问题,切实维护辖区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