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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证监局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时间:2008年01月14日】        【来源:新疆局】               【字号:      
        2008年1月2日,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突发火灾并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提高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辖区证券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月8日新疆证监局召集乌鲁木齐市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我局局长侯丽春同志强调证券期货安全保卫工作涉及公共安全,关乎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各经营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意识,明确经营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同时要求各经营机构加强服务意识和安全运行意识,完善交易系统设备及技术软件的建设和维护,保证交易顺畅有序进行。
       我局副局长马炜同志就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1、各经营机构负责人是经营场所防火、防盗、交易设备及客户人身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各经营机构要高度重视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避免因漏水、漏电以及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交易,应定期对有关消防、供水、供暖等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3、各经营机构应保证交易设备正常运转,经营场所电路应具备双回路供电系统,未能实现电路双回路的,应当配备发电机组并保证在停电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维护交易系统电力供应;4、各经营机构应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加强客户服务工作,保障交易系统、银证转账系统的安全运行,为投资者交易提供便捷的环境,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会上我局督促各经营机构对本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上报,各经营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安全保卫工作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运营中的大事,一定要高度重视,并按照我局的部署做好本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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