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证监发[2007]223号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吴忠迎宾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的请示》(宁证券[2007]236号)材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同城迁址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92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经现场查验,新址营业部符合开业条件,同意营业部同城迁往新址开业。
二、新址营业部名称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吴忠迎宾大街证券营业部”;地址是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古城路90号;杨沛为营业部负责人。
三、你公司应妥善安置该营业部原有客户,严格履行原址不再经营证券业务的承诺。
请持本批复在1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换领营业部《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并将换领的新证复印件及时报我局备案。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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