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反弹,巩固清欠工作成果,宁夏证监局认真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了“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截至7月25日,辖区11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实现了专项活动的阶段性目标。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自查自纠工作。专题会议结束后,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对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各阶段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一是要求各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要求各公司必须建立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前清后欠”问题的产生。首先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尽责问责机制;其次要明确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审批权限,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发生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行为;同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防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高管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明确要求上市公司重点解决独立性问题,从根源上杜绝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复发。同时,各公司要认真查找去年专项治理中未整改的问题和新近发现的公司治理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落实解决。
二、突出重点,敦促公司全面排查。在我局的敦促、指导下,各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为避免自查自纠工作变成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一人“包干”的情况,各公司将自查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人,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各公司在自查中,不仅围绕“是否在清欠完成后又发生占用问题”、“是否存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等典型问题进行认真排查,而且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无交易背景情况”、“关联方资金往来核算是否及时、真实”、“是否通过第三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追踪,确保自查工作深入到位、不留死角。
三、主动纠正,不断提升治理水平。通过自查,各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加以整改。如,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不规范行为的,立即予以纠正;对于某些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的,则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同时各上市公司结合所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资金流出的内部流程和决策机制,从制度上构建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公司自查自纠结果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结合今年现场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大股东占用资金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反弹。
(李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