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常规监管,努力维护青海资本市场的稳定
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接近尾声,我们的监管工作也由过去的风险监管转变为常规监管,为此,我们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加大了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和督促,积极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和业务创新,持续深入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一是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发展。重点围绕综合治理中发现的普遍问题,着力进行整改,积极推进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内部的合规建设,做好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等基础性工作,鼓励天源证券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引入新股东等方式增加资本金,为开展各项综合业务奠定基础。同时针对公司营业网点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帮助公司协调解决。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强化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监管。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工作,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措施,适当前移监管重心,强化风险量化动态控制机制。以新出台的《董事、监事及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为依据,完善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准入管理、任内监管和违规处罚。全面落实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新机制,在风险可测可控的前提下,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加强市场创新,做优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