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投证券西宁黄河路证券营业部验收开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同意该营业部由西宁市黄河路17号迁址到西宁市胜利路10号。该营业部名称相应变更为“中投证券西宁胜利路证券营业部”。营业部迁入新址后,不得在原址继续办理证券业务。
接到批复后,营业部应在一个月内正式开业,并于开业前10个工作日内在1—2种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以及营业部原址发布迁址公告。请你公司据此件在10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业的,应当报我局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
二〇〇七年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