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青海证监局召集辖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2007年报审计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就2007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座谈。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以及辖区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对2007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完善审计执业规程,保证所审计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别关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是否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在会计核算方面要求特别关注本年有关新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我局就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和财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日常关注点要求会计师重点关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全面执行审计程序,关注天源证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尤其关注在日常经营中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5]160号)等规定,对期货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评价,特别是制度执行情况、岗位设置健全性和相互制约情况进行检查及测试。实施全面审计程序,关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在年审过程中,要求会计师要重点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尤其关注公司与股东及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以及对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落实情况。同时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实行办法》(证监发[2007] 55)要求,期货公司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对于本项2007年新增审计项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勤勉尽责,做好风险监管报表的审计。
2007年是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我局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发挥中介机构审计监督作用,圆满完成2007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对于未尽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我们表示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表示将认真按照新准则和我局要求,严格审计、勤勉尽责,努力做好2007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