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7日,青海证监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醒,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禁止买卖股票规定的通知》(证监纪委发[2007]26号)及有关规定,并进行了座谈。
会上,青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军同志再次重申了中国证监会纪委的规定精神,带领大家进一步学习了《证券法》、《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等规定,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证监会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得向亲友、同学等其他人员推荐股票,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会上,王建军同志还传达了《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关于制止泄漏秘密及请托说情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干部党纪政纪意识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在座谈中,大家通过学习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证监会纪委的进一步提醒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要认真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加强保密工作,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促进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