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力度,构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2008年10月14日青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非公部在青海省德令哈市举办了“青海辖区第二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培训班”。青海省海西州、德林哈市、格尔木市三地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宣传、银监等部门以及青海证监局的相关同志参加了培训。
青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军做重要讲话,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证券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99号文和青政办[2007]98号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协作,建立信息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合力。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按照国办发[2006]99号文、四部委联合《通知》的要求以及省政府打非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非法证券活动查办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要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证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相关案件,增强“打非”的威慑力,并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证券活动的产生,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力度,防止刊登虚假广告。
本次培训活动由中国证监会非公部黄卫明处长授课,课上主要讲解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相关法规,介绍了非法证券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非法发行股票案件、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的特点。
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有关人员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法规和非法证券活动的形势、特点的了解,增强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关部门人员纷纷表示将全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合力,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证券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