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辖区上市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复发工作,2008年6月26日,青海证监局召开了关于防止违规占用和“三法”学习教育的专题会议。青海证监局王建军局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全体同志以及辖区内十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参加了会议。
王建军局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辖区内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防止大股东违规占用的重要性,公司董事会、高管等相关人员要加强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守法律底线,规范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运作程序,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针对一些已出现违规占用问题苗头的公司,要立即着手调查、改正,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隐瞒、拖延造成事态严重化。要求各上市公司会后立即独立开展防占用自查自纠活动。
上市公司监管处有关同志主持学习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中换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三个法规,通报了中捷股份、九发股份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就近期开展的上市公司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项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